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部门构成
三、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娄底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新墙材和建筑节能等新型材料的推广应用;协助做好新墙材认定的支撑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新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宣传发动等事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办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编制10人,2021年12月31日止在职人员人数9人,退休人员7人,总人数16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只有市本级,本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墙材中心。
三、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只有本级预算,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娄底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心本级。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计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是公共预算拨款1.98万元。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是基本支出1.98万元。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09.71万元,公用经费51.8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7.29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护费6.16万元,会议费2.2万元,福利费1.06万元,工会费0.71万元,培训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3.93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6.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其他4.18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21年市墙材发展中心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2021年“三公”经费为3.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3万元,因公出国(境)无,公务车辆无。2021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了0.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有关要求,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21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说明
2021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无。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收支预算共计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是公共预算拨款1.98万元。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预算共计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是公共预算拨款1.98万元。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是基本支出1.9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墙材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墙材发展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01631万元,其中:房屋无,公务用车无,无形资产无,其他固定资产201631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2台,计172881元,家具28750元。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附表)
按照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核目标,在2021年收支预算内,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确保完成指标内容的指标值。
5、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预算拨款共计16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级经费的增加,是公共预算拨款1.98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娄底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第二部分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
2021年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2021年2月25日